3月27日上午,我校召开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工作协调会,谢赤副校长、李树涛校长助理、党委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办、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研究生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信息化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李树涛校长助理主持。
会上学习并深入解读了国务院、教育部出台的要求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相关文件,并依据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分工安排,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按照“能放尽放、可简尽简”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破除束缚高校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李树涛校长助理指出,各单位须学习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优化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做好服务工作,从学校政策制度层面上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搭建科研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出台配套的薪酬激励办法,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促进科研成果产出,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在此基础上落实学校、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的主体责任,“放管服”同时抓。此项工作意义重大,需要各单位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各单位在会议期间建言献策,通过讨论,各单位对其分工有了清晰的认识,并积极明确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确保各单位统一思想、一致努力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
最后,谢赤副校长作总结发言。对于国务院、教育部反复强调的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要求,我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投入精兵强将一同完成好此项任务;同时加强科研管理工作的学习和调研,借鉴兄弟院校的相关政策和经验;同时要注意处理各方面政策文件的关系,准确且不相冲突,各单位要加快职能转变,优化管理与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为科研活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彭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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