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教育基金会与土木工程学院联手举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流会

时间:2019-05-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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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教育基金会与土木工程学院联手举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流会。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邓露教授和学院13名专家教授参会交流。会议由土木工程学院科研分管领导黄靓教授主持。

会上,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飞龙重点从学校政策、土木院近三年专利和转化情况、拟与学院共同推进的工作、转化注意事项等五个方面进行介绍,与学院共同探讨如何有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基金会邓利华秘书长介绍了学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普惠+专项”公益基金的设想,并邀请学校专家主动向中心和基金会对接转化意向,以便学校更有针对性提供转化服务。

会议还邀请了法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专家到会指导。法学院肖和保副教授从股权设计、融资方式、人才配备三个方面讲解了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应注意的法律问题。金融与统计学院戴晓凤教授从解决市场诉求的角度解读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性,强调成果推广和转化最重要的是转变思维,建立合适的商业模式。

与会代表们结合自身科研情况,就如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热烈讨论。邵旭东教授说,老师们靠自己很难找到合适的市场资源,他非常高兴学校能为老师们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的个性化服务。张泉教授表示,老师们一直找不到方法推广好技术,他希望借助学校提供的渠道和平台更好更快地把研究成果推向市场。学院党委书记邓露教授高度肯定本次活动,他表示活动对拓展学院的科技成果转化思路很有帮助,后期学院将全力配合中心共同推进,促进土木学院科研和学科的更高质量发展。

会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教育基金会还将继续跟进土木学院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学院相关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助力学院一流学科建设。

阅读延伸: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中心成立于2018年7月,是学校归口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申请、使用、处置、作价投资等事项的职能部门。中心以“立足湖南、面向长江中游城市群、辐射全国和世界”为目标,依托校内优势科技资源与优秀科技成果,建设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竭诚为学院、科研人员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献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

《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地址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湖大科字〔2016〕13号):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所产生的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可选择净收入中8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员;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的 8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员。

《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地址中心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级评定实施办法》(湖大人字〔2018〕43号):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金额在1000 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分别列为二级教授、三级教授的业绩条件。

注:转载该文请注明来源: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地址中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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