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8〕419 号),在全省高校首批3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综合评价中,我校3专业均排名第一,获得最高评价。
本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全省高校悉数参评,评价结果向全社会公开,因此涉及学校办学声誉,意义重大。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校基本数据与参评专业数据相结合、网评与会评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涉及7类15项共33个主要指标观测点,不同项被赋予不同分值与权重比例,囊括人才培养方方面面因素。
湖南省2017年11月启动首批试点工作后,我校高度重视,学校成立专业综合评价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小组,负责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监督。组长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参评学院院长组成。教务处作为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主要牵头单位,拟定相关通知文件,推动各单位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展开;制订学校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年度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分解任务、明确分工;多次召开学校协调会议,仔细研究每个指标得分点,全力协调解决影响各数据得分的事项;主动与评价单位沟通,明确各评价指标的内涵,对涉及学校得分点,进行有效沟通、据理力争,提出的多项重要建议被省教育厅采纳;负责填报数据答疑,核对各单位数据并督促改正,并做客观科学的整体优化。三个专业所在学院成立相关工作组,明确分工,及时反馈总结综合评价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每分必争,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本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本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是全面提高我校相关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提升专业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的新机遇。有利于提升我校专业内涵建设、质量保障水平,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建设一流本科奠定了一定基础。
我校将在本次专业综合评价基础上,认真总结专业办学经验,针对本次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短板,认真做好立德树人工作,切实进行整改提高,借助贯彻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契机,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定位,完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强专业建设和改革,努力建设一流专业、一流本科,培养一流人才。
湖南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是湖南省教育厅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建立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制度,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权威第三方开展评价。湖南省在借鉴外省专业综合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立项研究,结合湖南省实际,历时两年探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湖南省教育厅组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为依据,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3个本科专业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
责任编辑:林心滢
注:转载该文请注明来源: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地址中心新闻网